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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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章程

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

来源:   作者:phpcms   时间:2018-06-08 15:50:39
 
一、学校全称: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  
二、部委代码:14089 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   
三、校  址: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108号
四、办学地点:浙江省临海市
五、邮政编码:317000
六、办学性质:民办
七、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
八、录取规则:
(一)浙江省录取规则
按国家教育部要求,实行“学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在投档分数线以上,对学生的高考(含单独考试)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,公平、公正,择优录取。
根据《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文件精神,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,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,就能报考该专业。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范围的,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。
普通类专业:考生志愿由“专业+学校组成”。录取不分批次,根据考生高考总分,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,投档比例为1:1。
单独考试类专业:按考生总成绩高低,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,投档比例为1:1。
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,依据考生位次和志愿顺序投档录取。考生位次按所有考生总分排定。考生总分相同时,按文化总分、语文数学总分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,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。
(二)外省录取规则
1.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,遵循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录取原则接受投档。
2.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按照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。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,以此类推。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,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,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予以退档处理。
3.当投档总分相同时,参考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。普通高考单科顺序排列:文科为语文、外语、数学;理科为数学、语文、外语。
4.不设专业分数级差,无专业加试要求。
(三)外语语种要求:无(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)
(四)男女比例:不限
(五)身体健康要求: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九、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

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数 选考科目范围
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0 不限
数控技术 3 物理 化学 技术
模具设计与制造 3 物理 化学 技术
电气自动化技术 0 不限
工业机器人技术 3 物理 化学 技术
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物理 化学 技术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物理 化学 技术
汽车电子技术 3 物理 化学 技术
新能源汽车技术 0 不限
工商企业管理 0 不限
汽车营销与服务 3 思想政治  地理  技术
物流管理 3 思想政治  地理  技术
汽车智能技术 0 不限
注: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 
十、其他说明(学费标准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):
(一)学生的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的标准。
1. 住宿费: 6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。
2.浙江省学费:①数控技术、模具设计与制造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、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汽车电子技术、机械制造与自动化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汽车智能技术专业10500元/年 ②工商企业管理、汽车营销与服务、物流管理专业10000元/年。
3.外省学费:所有招生专业6500元/年。
4.代管费:1000元/学年(多退少补)。
(二)奖励措施
 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,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。学院设有奖学金,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(三)毕业与发证
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者,由我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(高职)学历证书,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:
(一)联系地址: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108号    
(二)邮     编:317000
(三)联系电话:0576-85120098  85120908
(四)传  真:0576-85120948
(五)院校网址:www.geely.edu.cn